功能性董事會
為落實公司治理及健全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制度,本公司於102年6月6日設置「薪資報酬委員會」,並訂立「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」。該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委任,每年至少開會兩次,協助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、制度、標準與結構。
薪資報酬委員會職責
委員會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,忠實履行下列職權,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;確保公司之薪資報酬安排符合相關法令並足以吸引優秀人才。
一、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。
二、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、監察人及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、制度、標準與結構。
三、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、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,並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。
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
職稱 | 姓名 |
召集人 | 鍾曜唐 |
委員 | 溫肇東 |
委員 | 許光陽 |
薪資報酬委員會
組織規程
功能性董事會
(審計委員會)
為落實公司治理及健全監督機制,本公司於民國108年6月27日設置「審計委員會」,並訂立「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」。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成員組成,每季至少開會一次,主要係協助董事會監督會計、稽核、財務報導流程及內部控制之運作情形。
審計委員會職責
本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:
一、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。
二、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。
三、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、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、資金貸與他人、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。
四、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。
五、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。
六、重大之資金貸與、背書或提供保證。
七、募集、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。
八、簽證會計師之委任、解任或報酬。
九、財務、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。
十、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。
十一、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。
審計委員會成員
職稱 | 姓名 |
召集人 | 溫肇東 |
委員 | 鍾曜唐 |
委員 | 許光陽 |